雇主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计算方式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计算方式

在转制日之前已在职的雇员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会分为转制前及转制后两部分,计算方式如下:

月薪雇员 日薪或件薪雇员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前部分
(转制日前最后一个月的全月工资 × 2/3) × 转制日前的服务年资 (转制日前最后30个正常工作日中由雇员选任何18天工资 × 转制日前的服务年资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
(终止雇佣前最后一个月的全月工资 × 2/3) × 转制日起的服务年资 (终止雇佣前最后30个正常工作日中由雇员选任何18天工资 × 转制日起的服务年资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总额超逾390,000元的情况

根据《雇佣条例》,现时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最高款额为390,000元。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后,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上限将维持不变。假若雇员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的总额(即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前部分及转制后部分的总和)超过390,000元,超出上限的部分须从转制后部分扣减(即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款额应为390,000元减去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前部分款额后的余额)。

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总额超逾390,000元的情况

在转制日或之后才开始受雇的雇员

现行《雇佣条例》规定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计算方式及上限维持不变

月薪雇员 日薪或件薪雇员
(终止雇佣前最后一个月的全月工资 × 2/3) × 服务年资 (终止雇佣前最后30个正常工作日中由雇员选任何18天工资 × 服务年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