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助计划

政府会向雇主提供为期25年、总额达332亿元(以2021年价格计算)的资助,分担雇主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的支出。 政府资助计划的要点如下:

个案是否属50万元界线内的个案?

50万元界线是指雇主在同一年度内累计须支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的总额是否超过50万元:

个案是否属50万元界线内的个案-例子

如何计算雇主在政府资助计划下须负担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款额?

如个案属50万元界线内的个案,请参照表一的雇主负担比率/金额:

表一: 首50万元内的个案

取消强积金「对冲」后的年份

雇主就每名雇员遣散费/长期服务金

「转制后部分」的负担比率/「封顶」金额

1 – 3
50% 或  3,000元(以较低者为准)
4
55% 或  25,000元(以较低者为准)
5
60% 或  25,000元(以较低者为准)
6
65% 或  25,000元(以较低者为准)
7
70% 或 50,000元(以较低者为准)
8
75% 或 50,000元(以较低者为准)
9
80% 或 50,000元(以较低者为准)
10
80%
11
80%
12
85%
13
85%
14 – 19
90%
20 – 25
95%

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后首九年:

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后的第10年至25年不再设「封顶」金额,雇主须负担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的款额按相应年份的负担比率计算,余额由政府资助。

如个案属50万元界线以外的个案,请参照表二的雇主负担比率:

表二: 超逾50万元的个案

取消强积金「对冲」后的年份

雇主就每名雇员遣散费/长期服务金

「转制后部分」的负担比率

1 – 3
50%
4
55%
5
60%
6
65%
7
70%
8
75%
9
80%
10
85%
11
90%
12
95%
13 – 25
100%

超逾50万元的个案,只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后首12年有资助。若个案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转制后部分的款额横跨50万元界线,会按比例计算雇主的负担比率/金额。例如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后第3年,假设一名雇主在该年度内已支付12名雇员遣散费/长服金转制后部分合共47万元,现须支付第13名雇员遣散费/长服金转制后部分为4万元,当中3万元会属于50万元界线以内,余下1万元则属于界线以外。属于50万元界线以内的3万元遣散费/长服金,雇主的负担比率/金额会按表一计算,而「封顶」金额按比例计算为2,250元(即3,000元 × 30,000元 / 40,000元)。属于50万元界线以外的1万元,雇主的负担比率/金额则按表二计算,即5,000元(10,000元 × 50%)。

政府资助计划的例子

政府资助计划下雇主的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支出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首9年,如僱主為每名僱員所須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高於「封頂」金額,僱主。只須支付「封頂」金額

假设: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后第3年

4_diag_eg1_tc.png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首9年,如僱主為每名僱員所須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低於「封頂」金額,僱主按負擔比率支付

假设: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后第1年

4_diag_eg2_tc.png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首12年,僱主為每名僱員所須負擔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款額按僱主負擔比率計算

假设: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后第2年

4_diag_eg3_tc.png

政府会以发还方式向雇主发放资助

雇主须依照《雇佣条例》规定先向雇员支付遣散费/长期服务金,然后向政府申请发还资助款额。雇主在递交申请时应备齐所需证明文件,以便政府审批有关申请及尽快发放资助。

申请政府资助的资格

现时不受强积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计划涵盖的雇员,并不受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的影响,有关雇主将不符合资格申领政府资助。

公营机构/政府资助机构如已获政府全数资助遣散费/长期服务金,将不符合资格申领政府资助。